發布時間:2020/12/29 16:43:20
從交通運輸部獲悉,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有關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提出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不得再組織開展除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以外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駕駛員憑《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和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
《通知》重點從明確培訓機構、及時公開信息,優化培訓內容、減輕學員負擔,嚴把培訓質量、落實主體責任,改進服務方式、提高便民水平,實施分類管理、確保平穩過渡,把握工作節奏、穩步推進改革,強化組織領導、營造良好氛圍7個方面,系統部署做好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改革。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指導具備條件的駕培機構,有序開展駕駛員培訓,及時公布駕培機構名稱、監督電話等信息;督促指導駕培機構按新制定的《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推動實現學員“一次報名、一次培訓、一次考核”;壓實駕培機構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培訓質量管理;指導監督駕培機構將《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信息存入學員檔案,并及時上傳至相關信息系統,同時加強與互聯網道路運輸便民政務服務系統的信息共享,便利駕駛員信息查詢、異地申領從業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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